2019年5月11日 星期六

明清科舉制度

「三級考制度」明清時期採用鄉試、會試、殿試三級考試,士人要參加科舉考試,必先考試進學,後通過科考,考試合格後才能參加鄉試。 鄉試:經過科考、錄科、錄遺考試合格,可參加省鄉試。沒三年舉行一次,在京師、省城的貢院舉行。正、副主考官由皇帝欽命鄉試分三場,於八月初九、十二、十五日舉行,九月發榜。每場考試前一日寅時,開始點名考生入場,需經搜身檢查,才可進入試場,次日子時,發題考試,第三日,傍晚以前交卷。試卷需經封彌、謄錄、評閱,由主考官決定最終錄取名單,各省均有一定的錄取名額鄉試合格者成為舉人,第一名稱解元,再錄取若干人為「副榜」舉人、副榜不得參加會試。會試:由禮部主持,主考官官階比鄉試更高,人數更多。舉人經禮部複試且合格,可赴京參加會試,會試也同鄉試,考試方法、內容、天數都與會試並無二致。殿試:貢士經複試合格,與舉人相同,可參加殿試,由皇帝主持,另設讀書管數人。與鄉試、會試較為不同,只考一場,試時務策一道,當天交卷,且對試卷只封彌不謄錄,一般也不黜落,只重新排列名次高低。而清末殿試只重考書法而輕策文的內容。「中國科舉制度」是古代中國的一項重要的政治制度,對中國社會與文化產生巨大的影響,直接催生了不論門第,以考試產生的「士大夫」階層。公元587年,隋文帝正式設立科舉制度,在唐朝發展成形,並延續到清朝末年,持續了1300多年。中國現代公務員選拔制度,就是從科舉制度演變而來。明清時期科舉考試在鄉試反會試皆以四書的內容命題,要求考生以古人語氣闡述經義,以八股文作答,有許多格式上的要求,極為講究形式,且內容並不重要,以試卷書法較高下。所以明清時期的科舉只識四書五經,其它以為的知識變成了雜學,很多讀書人都是一概不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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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進中舉作者介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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